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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物交易

资产转让信息

时间:2023-04-03 00:00:00  来源:  作者:

我中心受托公开转让一批机器设备,转让底价人民币25.8万元。保证金为人民币8万交易保证金5万元,拆除保证金3万元

交易须知

一、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、依法设立的企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(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)

二、意向受让方须到现场确认标的,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,能足额交纳保证金及标的价款。转让标的以现场展示为准。

三、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向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交纳8万元保证金其中5万元为交易保证金,3万元为拆除设备保证金,并到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。

四、交易成功后,受让方须于五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等相关交易文件,同时向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支付转让标的全部价款及手续费、服务费,如形成竞价,还须向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支付网络竞价服务佣金增值部分的1%或从保证金中扣除。如受让方未完全支付上述款项或拒绝签署交易合同等相关文件,视同违约并放弃受让权利,其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,并取消其受让资格,标的由转让方收回。

五、转让方与受让方按评估报告进行交割,如出现交割标的与评估报告中物品及数量不符的情况,转让方须按比例进行退款。

六、交割过程中,发生设备拆解费用、运费由受让方承担。拆解设备过程中,受让方负责安全、防火职责,要有一定的安全、防火措施。如发生安全、防火事故由受让方承担。

、标的的交割工作由转让方负责。产权交易机构不承担因标的无法完成交割所带来的一切责任。

、受让方拆运设备及物资不得损坏转让方房屋。如有损坏,转让方则有权将受让方交纳的拆除保证金扣除,如拆除保证金不能满足受让方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,则转让方保留追究经济责任的权利。

交易保证金可冲抵标的价款。

受让方须在转让方准许拆运设备及物资之日起内将物资拆运完毕,否则转让方将给与一定处罚。

、因转让标的存在的瑕疵已做公示,交易成功后,如转让标的存在其他瑕疵(含隐性瑕疵),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上述条件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。

请有意受让者持有效证件和保证金到我中心办理登记手续。

公告期及保证金到账期:202343日至202341715时止。

联系人:葛先生 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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