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    www.fsprec.net
024-57679621
联系方式
地址: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市政府办公大楼东配楼6楼
电话:024-57679621
邮编:113006
网址:http://www.fsprec.com
邮箱:fsprec@163.com
名称: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
开户行:锦州银行抚顺分行
帐号:410100195814267
实物交易

资产转让信息

时间:2012-09-26 00:00:00  来源:  作者:
资产转让信息
 
    我中心受托对地方国营新宾满族自治县民族酒厂资产进行公开转让。转让底价为:100万元。
    受让条件:
    一、拟受让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、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、事业法人或团体。
    二、拟受让方须认可标的现状及估价报告。
    三、拟受让方须向转让方指定的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110万元,并持转让方出具的证明文件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拟受让登记手续。
    四、受让成功后,受让方须在三日内一次性支付标的价款及产权交易手续费、服务费、设备增值税。
    五、受让成功后,受让方须承诺新建白酒生产企业在新宾县境内注册。
    六、受让方运送设备时如发生安全事故,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,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    七、受让成功后,受让方须自行办理证照变更等手续,并承担标的证照变更所需税、费,转让方及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。
    八、受让方自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所属附属设备运走。每滞留一天,扣1000元违约金。
    九、按国家规定,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”三年更换一次,本证有效期至2013年8月24日。受让成功后,受让方须于2013年3月开始申请换证,换证所需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。
    十、“汗王醉”商标被抚顺启运千台春有限责任公司涉嫌抢注,酒厂已就此事提出异议。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。受让成功后,受让方须自行解决“汗王醉”商标的后续问题,转让方及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因此商标所产生的一切责任。
    十一、在公告期限内,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拟受让方,按合同约定,将采取协议方式转让;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拟受让方,按合同约定,将采取互联网竞价,拟受让方须取得金马甲竞价网站的合法账号。
请有意受让者在公告期内将保证金110万元存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并持有效证件到我中心办理受让登记手续(以保证金到转让方指定账户为准)。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 公告期为:2012年9月26日至2012年10月29日15时。
    详情请登陆我中心网站。网址:www.fsprec.net
    联系人:李先生   13009261978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2年9月26日

地址: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市政府办公大楼东配楼6楼

电话:024-57679621 邮箱:fsprec@163.com

辽ICP备2024038648号-1 版权所有 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